建议提案办理

兴安盟卫生健康委对盟政协第十届二次会议第0267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盟卫健委

梁大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慢病药品下沉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提案中提到我盟慢病管理存在脱节问题,建议将慢病药品直接下沉到社区卫生服务站,并详细分析了由此产生的重要意义,同时对慢病药品下沉服务站的工作提出了符合实际的建议。提案中提到的将慢病药品下沉到社区卫生服务站管理,此项工作涉及盟医保局业务范畴。针对您在提案建议中提到的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站的业务培训方面涉及我委业务。我委高度重视您的建议,进一步做好我盟基层医疗机构人员培训。

  一、工作现状和进展情况

  (一)每年在中央财政支持下,实施基层卫生人员能力提升培训项目(以下简称国培项目)。项目以基层卫生人员实际需求为导向,以补短板为目标,每年培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骨干全科医生、骨干人员和乡村医生共计一百多名。此项培训结合线上线下两种形式进行,线上培训利用华医网开展,参加培训的基层人员完成规定的学时任务要求,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线下培训按照骨干全科、骨干人员和乡村医生三种形式进行。骨干全科医生到兴安盟人民医院学习实践一年,主要学习实践本专业常见病的诊断和治疗、危急重症的识别处置与安全转诊、慢性非传染病疾病的规范化管理、全科医学新进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传染性疾病的早期识别、基层应急处理、上报流程及社区联防联控的综合能力;骨干人员(包括临床医师、公卫医师或预防保健师等)按照理论结合实际的培训计划,理论培训由盟卫健委组织,重点强化全科理念及全科临床思维的训练。实践技能培训由各旗县市卫健委组织,在当地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培训,主要是学习实践本专业常见病的诊断和治疗、急危重症的识别处置与安全转诊、慢病非传染性疾病的规范化管理,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传染病的早期识别、基层应急处理的综合管理能力;乡村医生的培训由旗县市卫健委组织乡村医生在一二级医疗机构进行实践技能培训,时间不少于一个月。培训内容包括常见病的诊疗和治疗、急危重症的识别处置与安全转诊、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规范化管理、健康教育和健康生活方式指导、中(蒙)医适宜技术、常见病诊疗技术操作规范等。通过实施国培项目,提高了基层卫生人员的专业技术和服务能力,提高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水平。

  (二)除每年的国培项目之外,盟卫健委举办全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人员培训班,对全盟苏木乡镇卫生院院长、副院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副主任进行分批次培训,强化基层医疗机构管理人员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对推动基层医疗机构进一步发展起到重要作用;举办全盟基层中医药(蒙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培训班,分期分批在兴安盟蒙医院和兴安盟人民医院、中医医院进行实践技能培训。基层人员运用中医药(蒙医药)知识与技能,防治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能力明显提升;做好农牧区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加强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工作;规范和加强继续医学教育工作。

  (三)各旗县市卫健委组织基层医疗机构人员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行定期培训。培训邀请旗县级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专业机构人员针对各自领域内的公共卫生内容进行系统培训,并制定培训教材和培训试题,巩固加强基层人员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能力和水平。

  (四)各旗县市卫健委组织二三级医疗机构专家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管理人员、公卫人员、临床医师、乡村医生等人员通过集中培训、座谈交流等形式提高、巩固他们对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治疗、新冠疫情防控、鼠疫防控、心肺复苏等相关知识和技能的掌握。

  (五)各旗县市卫健委强化家庭医生的技能培训,通过培训对家庭医生慢性病签约服务管理工作、规范建立居民健康档案、重点人群签约服务等工作进行全面地讲解,不断提高家庭医生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增强居民对家庭医生的认可度和信任度。

  (六)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辖区内的嘎查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乡村医生进行全方位的培训。培训涵盖农村牧区疫情防控、疫苗接种、慢病随访管理、重点人群的健康教育等各项业务内容。通过对乡村医生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提升乡村医生队伍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使他们掌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也进一步增强乡村医生的责任意识、岗位意识、自律意识,充分发挥乡村医生在农村医疗、预防、保健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中的重要作用,为实现“小病不出村”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下一步工作目标和计划

  (一)加大基层卫生人员培训力度

  依托国家和自治区的基层卫生人员培训项目,认真做好线下培训,聚焦实用技能,提高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强化线上培训的激励机制,妥善解决工学矛盾;旗县市级层面制定实施基层卫生人员培训制度,加强基层医务人员的临床进修及公卫人员的脱岗培训,对所有基层医务人员进行轮训,不断更新知识,增长技术水平;选拔一批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的基层卫技人员到旗县二级及以上医院强化培训,为每个基层医疗机构培训不同学科的带头人。培训结束之后进行考核评估,真正发挥培训作用,达到提高医疗技术水平的目的。通过对基层卫生人员的层层培训,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的运行质量。

  (二)建立健全基层对口支援制度

  以填平补齐基层医疗机构技术能力短板为目标,组织盟内二三级医疗机构专家定期到基层开展诊疗服务,与家庭医生团队合作,开展专家义诊活动,发挥京蒙对口支援的专家力量,在基层医疗机构普及重点医疗技术和理念。鼓励退休医务人员到基层医疗机构服务,缓解基层卫生技术人才短缺问题。每年有大量经验丰富的二级以上医院医务人员因到龄退休离开医疗岗位,鼓励各地充分开发退休医务人员人力资源,推动建立退休医务人员到基层服务的长效机制,发挥“传、帮、带”作用,着力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三)提高基层医疗人员工资待遇

  通过提高基层医疗人员工资待遇,逐步缩小与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的收入差距,从而吸引人才下沉。卫生系统资金适度向基层医疗人员倾斜,适当给予岗位津贴和生活补助,逐步提高基层人员待遇。按时足额发放上级转移支付并足额配套基层卫生医疗机构补助、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等专项资金。实施乡村医生“乡管村用”,由各旗县市财政条件允许情况下将嘎查村卫生室运行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鼓励在岗乡村医生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逐步解决离岗乡村医生养老待遇,建立多渠道补偿机制。

  (四)加大基层医疗机构人员招聘力度

  监督指导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允许适当放宽招聘条件、改进招聘方式,加大拓宽基层卫生医疗机构招聘渠道;各旗县市卫健委统筹管理基层医疗机构编制,充分利用好现有编制,逐步降低空编率,在苏木乡镇卫生院编制限额内鼓励旗县市通过事业单位招聘等方式配齐配强苏木乡镇卫生院人才队伍,确保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的健康发展。

  感谢您对兴安盟经济社会发展的关注!

  

  

  兴安盟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7月13日

  

  

  单位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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