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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兴安盟卫生健康委员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盟卫健委 发布时间:2024-01-07 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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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兴安盟卫健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发挥法治政府建设在卫生健康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现将我委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落实法治建设,夯实工作基础

  一是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深入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法治政府建设 工作作为全委的重点工作之一。委党组会定期研究部署推进 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的具体任务和措施,开展专题学法2次,强化领导干部网上学法、现实用法和年度履职述法工作。依法落实行政应诉职责,严格落实应诉工作制度,提高负责人出庭应诉效果。

  二是认真落实“一规划两纲要”。制定并印发2023年委党组中心组、干部职工普法学法工作计划和清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委党组理论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制定印发了《2023年卫生健康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明确普法责任,制定下发各项普法活动方案,开展普法宣传活动5次,中心组集中学法2次,组织机关干部职工集中学法6次、线上答题2次、线下法律知识测试2次,组织观看视频宣讲2次、旁听庭审2次,组织新入职公务员到盟司法局参加法治考试1次。

  三是制定并印发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法治建设创建工作方案,明确创建标准和工作任务,先行试点14家单位,梯度推进,将示范创建工作情况纳入各单位绩效考核,将示范创建成效作为衡量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法治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

  (二)转变政府职能,筑造法治阵地

  一是推进“放管服”改革,推动“四办”工作,对本部门行使的内、外部事项进展再梳理、再优化,将23项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盟政务服务审批大厅,制作了详细的服务指南,2023年我委即办件占比86.96%,“一次办”“掌上办”事项比例达100%。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实现“全程网办”,网上可办率100%,全程网办比率100%。

  二是落实“证照分离”改革,直接取消审批4项,审批改备案1项,实行告知承诺1项,优化审批服务8项,实施容缺受理,推行公共场所许可告知承诺,将审批事项纳入审批信用承诺事项清单,实施审批信用承诺,签订信用承诺书,实现审批再提速。

  三是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定2023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部门内抽查计划,配合盟市场局、公安局、医保局等,开展了医疗美容、宾馆旅店、医疗机构等专项监督检查,检查医疗(生活)美容单位15家、宾馆(旅店)52家、委直医疗机构4家。组织开展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打击非法医疗美容和医疗乱象、歌舞娱乐场所排查整治等专项治理工作,检查医疗机构12家、公共场所16家、学校2家、集中供水单位2家、职业场所2家。完成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任务706个,涉及传染病防治、医疗卫生、职业卫生等9个专业,完结率达100%,立案11起,罚款7300元,检查结果均已上报执法信息平台。

  (三)优化营商环境,落实法治服务

  一是调整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专班,多次召开专题会、推进会、调度会,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任务,制定了2个营商环境整改工作台账,整改任务全部完成。

  二是作为全区试点盟市,率先启动实施“健康证明档案管理系统”,与盟市场监管局、教育局、民政局、人社局、公安局召开了协商会议,共享30余万条企业工商信息数据和学校、养老机构公共卫生数据1776条,临期逾期提醒短信发送6.47万余人,累计办理电子健康证明20余万人,完成健康证重点单位(学校、养老机构等)从业人员线上监管30余次,督办从业人员445余人次

  三是与盟行审局建立12345政务服务信息通报机制,组织各单位及时更新知识库,共享新政策信息。组织盟人民医院等委直属单位开展培训,提高话务员应答正确率。安排专人入驻话务坐席,第一时间解决市民反映的问题,逐步减少工单生成量。截至11月,累计受理工单498件,按时办结率和“三率”连续多月均为100%,工单办理综合得分在盟直49个部门单位始终排名靠前。

  四是健全诚信践诺机制,制定印发了《兴安盟卫生健康系统守信承诺制度》,制定印发了卫生健康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每月按时将相关信用信息报至自治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情况监测评估系统,累计报送信用相关制度建设2个、重点领域失信问题治理情况1个、分级分类监管情况4次、开展信用宣传工作5次。

  五是制定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细则、公平竞争审查流程、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方案,并在我委官网进行公开公示。年度共排查文件1894件,废止3件,继续有效2件,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9件,未发现有非必要条件排除和限制竞争相关内容的规范性文件。

  (四)严格行政执法,坚持规范管理

  一是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考核制度,加强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组织全盟80余名卫生监督员开展了执法能力提升培训,提升执法能力。组织盟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参加盟司法局召开的学习培训,学习掌握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审核相关内容。开展案卷评查工作,抽取盟执法支队2个执法案卷参加全盟案卷评查工作

  二是制定并印发《兴安盟卫生健康执法监督投诉举报制度》《兴安盟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办法》《兴安盟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办法》,贯彻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机制。

  三是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卫生综合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制定并印发《兴安盟卫生健康委员会以案释法长效工作机制》,持续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以及行政裁量权处理机制。

  四是按时聘任法律顾问,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的出台、法律文书的签订、规范性文件起草制定等过程中的作用。组织干部职工学习《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格执行决策法定程序,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细则。

  (五)推进“八五”普法,强化法治意识

  一是设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卫健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和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责任。组织开展线上、线下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卫生健康专业法律法规学习。

  二是利用“4月7日”世界卫生日、“4月15日”国家安全教育日、“6月14日”世界献血日、“7月11日”世界人口日、“12月4日”、民法典宣传月、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多部门联动普法宣传及学习。

  三是推动线上普法。积极拓展宣传渠道,依托微信群、公众号等搭建宣传平台,持续提升宣传站位和宣传效应。组织领导干部在线观看普法视频,引导全系统学法、守法,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四是在各医疗健康事业单位建立普法宣传阵地,开设普法教育窗口和板块,建立普法教育宣传展架、法治宣传标牌等固定法治宣传设施,免费提供各类普法宣传咨询。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委直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普法责任制有待细化并落实,各单位还存在重视不够、注重形式、忽视实际效果的现象。

  二是法治工作人员数量不足,业务水平较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不高,不能够快速适应卫生健康法治建设的新目标、新要求。

  三是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建设有待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考核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机制、系统内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机制、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机制都有待建立和完善。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持续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的普法责任,细化普法任务措施清单,加强普法责任制考核,加大督查力度,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实,促进执法、服务过程中的普法宣传教育。

  二是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主动作为,积极担当,切实提升干部队伍的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持续创新普法形式,加大普法力度,提高普法实效,营造全民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继续谱写卫生健康法治篇章。

  三是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推进法治建设与卫生健康工作相结合,以法治的力量引导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国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有机融入卫生健康法治教育之中。推动法治文化阵地多元化、规模化,形成具有卫生健康特色的法治宣传阵地网。

  四是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执法人员的监督制约机制,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把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与岗位责任考核、奖惩任免等结合起来,把考核结果作为评定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和考核执法人员的重要依据。

  五是继续创新普法方式。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切实可行、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措施,充分利用网络、自媒体等新兴宣传载体,开发微信、微博、公众号等普法渠道。积极开展以案释法“点对点”普法。

  

  

  

                      兴安盟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