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履职尽责,努力营造依法履职、优质高效、廉洁从政的卫生健康服务环境,提升群众对卫生健康工作的满意度,营造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和谐诚信的医疗环境,兴安盟卫生健康委员会向社会郑重承诺:
一、秉公守法,依法行政。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正确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按照法定权限行使职能,做到依法决策、依法执行和依法监督,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政务公开,阳光透明。严格执行国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务信息。明确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时限和方式,做好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担当实干,廉洁履职。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担当精神,崇尚实干;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牢固树立公仆意识,构建“清亲”政商关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四、守信践诺,加强监督。认真对待群众及服务对象投诉,及时核实投诉事项,对违反诚信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以上承诺,请广大人民群众、服务对象、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投诉电话:0482-8266701
监督投诉邮箱:xamwjwfj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