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办理

兴安盟卫生健康委对盟政协第十届三次会议第0119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兴安盟卫健委

韩亮亮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推广我盟养老机构康养结合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不断完善“养供体”服务内容

今年3月初,盟卫生健康委 / 卫生健康委员会同兴安盟民政局,就老年“医养结合”合作协议事项召开座谈会,进一步商榷、细化、完善服务内容,推动全盟“养供体”服务高质量落实。双方首先就目前我盟城镇居家、农村居家、养老机构的医养结合服务需求与县、乡、村三级医疗网络、县域医共体的衔接服务情况进行总体介绍。随后对“医养结合”合作协议中的十项内容逐条进行细致研究讨论,双方围绕如何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打造“医、康、养、护”于一体的健康养老服务新模式,如何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和开发新资源来有效满足居家、社区、机构等不同老年人的多样化服务需求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和交流。同时提出通过在大型养老机构引入民营医疗机构、购买医疗服务等途径解决养老机构助医问题,根据老年人实际需求制订医疗服务包提供有偿服务,并积极推动将此项费用纳入医保报销范畴等多项建议。

二、加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按相关规定开办康复、护理、安宁疗护机构,推进怡安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建设,计划年末完成备案任务。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按相关规定开办康复、护 理、安宁疗护机构,养老机构等级评审中,优先支持设置医 疗机构或医务室的养老机构。床位在 50 张以下的养老机构, 与当地就近医疗机构建立医养联系服务制度;床位在 50—150 张的养老服务机构,根据需求设置医务室或护理站;床 位在 150 张以上的养老机构,支持举办康复、护理、安宁疗护机构。二是加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长期护理服务机构建设,今年在盟蒙医等4个盟级安宁疗护试点基础上,每个旗县启动一个安宁疗护试点,实现安宁疗护县域全覆盖。三是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载体,开展老年医疗、康复、护理、家庭病床等服务,全盟 65 岁及以上常住居民签约率为 80%以上。

三、进一步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

鼓励多种形式的签约服务、协议合作。养老机构要完善养老基本信息和医疗健康信息收集,实现养老、医疗“一体化”信息管理。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签约服务率已达100%,医疗卫生机构为养老机构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巡诊、健康管理、保健咨询、预约就诊、急诊急救以及蒙医药中医药养生保健等服务,确保入住老年人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

四、深入开展居家老年人医养结合服务

加强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构建富有成效的医联体,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综合、连续、协同、规范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平台,为社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上门诊疗、体检、康复服务。培育社会护理人员队伍,为有需求的居家老年人提供长期照护服务。

五、推动蒙医药中医药医养结合服务

发展具有蒙医药中医药特色的医养结合服务。推动二级以上蒙医中医医院开设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数量,开展老年病、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全盟每个旗县建设完成1个养老机构设置以老年病、慢性病防治为主的蒙医中医诊室,开展老年病、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支持养老机构开展融合蒙医中医特色的老年人养生保健、医疗、康复、护理服务;推动蒙医中医医院与养老机构之间开展合作,促进蒙医中医医疗资源进入养老机构、社区和居民家庭;将蒙医中医医疗、养生、保健、康复融入医养结合全过程,鼓励社会资本建设以蒙医药中医药健康养老为主的护理院、疗养院,建设以蒙医药中医药健康养老为主,具有养老养生、生态避暑、温泉保健、休闲度假、健康旅游特色的阿尔山延年、突泉嘉和医养结合服务示范基地。

六、加强医养结合队伍建设

将老年医学、康复、护理人才作为急需紧缺人才纳入卫生计生人员培训规划。加强专业技能培训,培养一批有爱心、懂技术、会管理的医养结合工作者。保障医养结合机构人员的合法权益,合理确定并逐步提高其工资待遇。鼓励医养结合机构参与人才培养全过程,为学生实习和教师实践提供岗位。做好职称评定、专业技术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等方面的制度衔接,对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务人员同等对待。完善薪酬、职称评定等激励机制,鼓励医护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

感谢您对兴安盟经济社会发展的关注!

兴安盟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6月7日

单位负责人签章:

承 办 人 姓 名:赵敬实

承 办 人 电 话:8266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