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丽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分级诊疗政策下全科医生(家庭医生)进行慢病管理模式探索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现状和进展情况
(一)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截至目前,全盟常住人口139.6万人,全盟取得全科医生培养项目合格证书806人,(加注)注册全科医生705人,实际在岗全科医生695人,达到4.9人/每万人口,超过2023年国家3.5人/万人口要求。
(二)组建全科家庭医生团队。各地组建由二、三级医院专科医生(全科医生)、基层全科医生、护士、公共卫生医师等组成医防融合签约服务团队,明确团队成员的组成、工作职责。截至2023年底,全盟家庭医生共1567人,其中专科医生474人、全科医生268人,已组建家庭医生团队823个。常住人口签约率64%,重点人群签约率达到85%。
(三)建立家医签约的激励和保障机制。2023年之前,我盟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方面,仅来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筹资渠道单一。为提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健全签约服务激励和保障机制,2023年底,我委联合盟医保局制定全盟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筹资管理实施方案,2024年1月4日,由盟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正式印发《兴安盟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筹资管理实施方案(试行)》(兴医改发〔2024〕6号),落实签约服务费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共同承担政策。即,一般人群每人每年40元,其中医保基金支付1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支付30元;重点人群每人每年80元,其中医保基金支付5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支付30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纳入医保支付政策,进一步发挥家庭医生“费用守门人”作用。
二、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
(一)强化家庭医生培养培训体系。采取以下三种方法,培养培训全科医生。一是扩大增量。逐步扩大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规模,完善协议服务政策;面向农村培养拟从事全科医疗的高等职业教育层次医学生;艰苦边远地区县乡机构公开招聘倾斜政策;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今年4月20日,我委联合人社部门完成招录7名大学生村医面试工作,5月份进入公示期,并向自治区上报协调解决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编制的报告。二是优化存量。积极组织执业(助理)医师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依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大学生乡村医生应限期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实施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制定2024年度《全盟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实施方案》,对各地培训任务、内容和资金分配等作出安排部署。遴选全盟109名基层卫生人员,在盟人民医院培训基地开展理论和实践培训,提升服务能力。三是在紧密型医共体内分级分类拓展业务。建立县域医共体协同服务共享机制,二、三级医院专科和全科医生通过健康义诊和健康科普宣传等方式,利用“互联网+”进行慢病管理,对基层家庭医生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提升基层家庭医生医疗技术水平。医共体县级及以上医院负责培训基层医务人员急诊急救知识,提升急救服务能力。在2024年5月19日第14个“世界家庭医生日”,我委邀请盟人民医院全科医学科牛丽波主任等相关专家在乌市都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义诊,并对居民进行了高血压健康科普讲座。6月6日,我委开展“家医签约‘黏’银龄 健康相伴‘粽’关情”活动,邀请牛丽波主任在“乌市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开展家医签约履约活动。
(二)健全职责明确的家庭医生团队。按照《兴安盟卫健委关于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根据旗县实际,重新完善由二、三级医院专科医生(全科医生)、基层全科医生、护士、公共卫生医师等组成医防融合签约服务团队,明确团队成员的组成、工作职责。
(三)建立医防融合的慢病管理服务体系。按照《关于推进医防融合构建基层网格化健康工作格局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整合县域医疗与公共卫生资源,推行了“1+5”医防融合模式(即:1个公共卫生管理中心,管理、队伍、信息、服务和考评5个融合),组建了“全科+专科”的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并在县域实施“健康网底工程”建设,对全盟居民实行网格化健康管理。每个网格配置2名健康网格员(1名医生、1名公卫人员),协同家庭医生团队落实医防一体化、医防融合工作。为确保我盟“健康网底工程”加快推进,5月初开始,我委由6位班子成员分别包联六个旗县市,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改革路子不偏,加快落地见效。
加强县域医共体医防融合慢性病一体化体系建设,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和《国家基层高血压防治管理指南》《国家基层糖尿病防治管理指南》为依据, 将基本公卫服务与日常诊疗服务相结合, 制定“两慢病”标准化的诊疗方案和服务流程,明确诊前服务、诊中服务、诊后管理的服务流程和要求, 为“两慢病”患者提供一站式规范化服务。
建立医协同、医防融合搭建居民健康防护网。家庭医生对高危人群进行筛查、危险因素干预与随访,对已确诊患者进行规范化治疗、随访管理、病情监测服务,对急性病症进行院前急救处置和精准向上转诊服务;专科医师对疑难重症患者处理,调整治疗方案,对基层家庭医生进行培训指导、对转诊患者进行处置;患者和签约对象要进行自我健康管理,开展健康教育与指导和社区健康促进活动。
(四)落实家医签约的激励和保障政策。落实盟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正式印发《兴安盟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筹资管理实施方案(试行)》(兴医改发〔2024〕6号)精神,根据不同人群的需求,结合实际,设置高血压、糖尿病、老年人、中医康复、儿童和孕产妇6类A-F型服务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部分,做好精细化测算,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中列支。基本医疗部分,属于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按政策规定报销。落实签约服务费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共同承担政策。
三、下一步工作目标和计划
下一步我委以防病绩效考核为抓手,完善薪酬待遇保障机制。以提高家庭医生主动签约、群众愿意签约这两个吸引力为目标,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居民提供主动、连续、综合的健康管理服务。
一是加强绩效考核评价。按照《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卫基层发〔2022〕10号)和我委《关于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的实施方案》,按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三个有效”(有效签约、有效服务和有效控费)要求,制定《全盟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考核质控方案》,将签约服务人数、服务质量、重点人群占比、续约率、健康管理效果以及签约居民满意度等作为评价指标进行监督评价,考核评价结果同经费拨付、绩效分配等挂钩。二是持续加强全科医生培训培养。建立分级诊疗的全科医生团队,三级医院的全科医生下沉到基层医疗机构家医团队进行指导、培训,提升基层服务能力。三是建立签约服务费薪酬分配机制。按照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完善基层医疗机构收入和薪酬待遇保障机制,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医保基金和居民个人共同负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政策,原则上将不低于70%的签约服务费用于家庭医生服务人员的薪酬分配。四是落实医保付费政策。今年按照《兴安盟2024年紧密型县域医疗共同体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兴安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和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包干管理的实施方案》《兴安盟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筹资管理实施方案(试行)》,实行医保资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筹资部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打包县域医共体,落实签约服务费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共同承担政策,医共体机构内部结余分配,利益共享。
感谢您对兴安盟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关注!
兴安盟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6月11日
单位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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