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卫生健康委现拟以询价采购方式购买传染病应急小分队物资装备,欢迎贵方就以下采购内容进行报价。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货物需求
(一)货物清单
详见附件1。
(二)质量要求
报价人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原装、合格产品,完全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厂方的标准,供货时必须并附产品合格证及其他相关的资料。货物完好,物品配件齐全。
(三)交货时间
合同生效后60日内完成交货。
(四)售后服务与要求
保修期内,在接到采购单位报修电话后,供应商应在48小时内上门服务。
二、供应商资格
(一)合格供应商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5.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需提供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或其授权书;
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报名人需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公开招采内容)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人需要提供询价货物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投标人不是生产厂家,必须提供询价货物相应销售权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证件中标单位签合同时必须提供原件。
三、报价时间
2024年11月20日00:00-11月26日24:00
四、报价方式
(一)网上报价
报名者按要求完整、如实填写询价单,在报价时间内,将以上资质证明文件以压缩包形式,发送电子邮件至2277237554@qq.com。
(二)现场报名(工作日8:30-17:30)
报名者如有特殊原因只能现场提交资料的,在与疾控科联系后,按要求完整、如实填写报价表格,在报价时间内,将上述资质证明文件递交。现场报名地点为兴安盟卫生健康委员会疾控科室712。
(三)相关事项
1.本次招标不收取任何费用
2.联 系 人:宁世勋
联系电话:0482-8266948
五、报价及报价函要求
1.本次询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将不被接受;
2.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其报价均包括产品运输、安装、调试、税费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
3.报价时投标人应就以上货物的技术支持与服务作出书面承诺;
4.报价函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采购单位:兴安盟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1月19日
附件:附件1.货物清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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