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兴安盟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01-18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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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汕头市卫生健康局政务网(http://wjw.xam.gov.cn/mwjw/zfxxgk3147/zfxxgknb98/5857979/index.html)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兴安盟卫生健康委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兴安盟党政综合大楼8楼,邮编:137400,电话:0482-8266804,电子邮箱:wjw8266804@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盟卫健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规范公开,不断提升卫生健康政务服务水平、行业监管水平和行政管理效能。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度,我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70条,其中政务动态信息更新量1600条,概况类信息更新量1113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量57条。建议提案办理21条,发布政策解读7条,回应关切20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181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1003条,抖音106条,快手106条。政府集中采购项目3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规范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流程与机制,并按标准答复告知,全年依法依规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无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回应社会信息公开需求,最大限度保障公民、法人和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依法依规在“兴安盟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健康兴安盟”微信公众号等栏目发布相关信息。安排专人负责兴安盟卫生健康委员会在线留言平台工作,及时办理,共收到留言6条,已全部办结。

(四)平台建设情况。强化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安全保障,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级审核制度,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合法、完整、准确。每季度开展网站自查整改,确保网站安全平稳运行。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加强民生保障信息公开。做好全盟重大健康行动方案信息公开,大力开展健康科普宣传。认真做好医疗卫生机构、床位、人员等医疗资源配置信息的公开工作。二是持续做好各类规划实施措施和配套政策的主动公开工作,重点围绕“十四五”卫生与健康规划以及其他业务专项规划等重点工作加强信息公开,引导社会支持、监督各项规划实施。积极推进卫生健康预算、决算公开。三是加强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基本目录》要求,及时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本单位相关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和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受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受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3.其他

 0

 0

 0

(七)总计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解读形式相对单一,缺乏创新;二是政协提案办理的进度需要进一步推进。     

(二)改进情况:一是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提高工作质量,运用领导撰稿解读、专家解读、政策问答、在线访谈、媒体专访、新闻发布会等解读形式,确保解读通俗易懂;二是办公室设专人负责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结案后统筹协调、开展质控和系统维护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兴安盟卫生健康委员会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4年,兴安盟卫生健康委员会承办政协提案22件,均通过官网进行主动公开。

  原文下载:兴安盟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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