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兴安盟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管“一业一册”告知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旗县市卫健委、盟疾控中心:
为指导经营主体合规经营,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提升市场整体诚信水平,实施综合监管“一业一册”告知制度(即一类事项制定一册合规经营指南,一次性告知市场主体合规经营要求),稳定经营主体监管预期,提升其合规经营能力,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本方案,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按照依法依规、积极稳妥的原则,以指导经营主体建立合规经营内控机制为切入点,靠前服务、精准指导,着力提升经营主体的诚信意识和诚信水平。
二、主要目标
清单式告知经营主体合规经营要求和失信行为,指导其完善内控管理机制和风险响应机制,解决“怎么防”、“怎么控”、“怎么干”等问题。加快提升经营主体的守信合规意识和合规经营能力,实现从“要我合规”到“我要合规”的转变,加强其诚信自律,引导其通过制度建设有效规避失信风险,提升主动合规经营能力,使“办事不求人、合规自然行”成为我盟营商环境最鲜明的标识。
三、主要对象
兴安盟内从事卫生健康领域商品生产、经营或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四、主要任务
(一)强化经营主体合规经营宣传。各地各单位要创新宣传载体,丰富宣传形式,注重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结合,以及日常监管工作与宣传指导的结合。开展经营主体合规经营建设解读和业务培训,引导其牢固树立合规经营理念,增强合规经营意识,形成依法、合规经营的良好氛围,着力提升市场主体的诚信意识和诚信水平。
(二)加强经营主体合规经营指导。各地各单位应遵循“管行业就要管信用”的原则,充分发挥信用的基础性作用,加强对经营主体合规经营建设工作的指导。依据《兴安盟卫生健康经营主体合规经营清单》(附件)引导经营主体合法守规经营。结合双随机抽查、专项行动等工作,普及信用监管规范要求,对经营主体的按时年报、依法经营等进行指导和提示,引导其加强自身信用建设。
(三)引导企业坚守诚信、践诺履约。提升企业“诚信品牌”意识,打造企业的“诚信名片”和“身份证”。建立完善信用承诺制度,倡导经营主体对产品或服务质量、诚信经营、守法合规等事项主动向社会公开承诺或自我声明。加强信用约束和社会监督,强化市场主体的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调,统筹推进市场主体合规经营建设工作。引导经营主体加强自身信用建设,着力提升其诚信意识和诚信水平。
(二)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深刻认识经营主体合规经营建设在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精心组织,将此项工作充分融入信用监管的日常工作中,着力构建信用监管长效机制,不断提升经营主体信用建设水平,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压实责任,务求实效。将经营主体合规经营建设与信用监管的具体工作紧密结合,稳步推进各项措施的落地实施。及时总结成效经验,梳理问题清单,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可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