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德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深化兴安盟公立医院改革,推进多层次医联体和县域医共体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医联体和县域医共体建设方面
兴安盟盟委、行署将医保改革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形成“党政同责、上下联动”的责任体系,坚决把牢改革的“方向盘”。成立由盟长任组长的兴安盟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并由盟委、行署充分赋权推进全盟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取消后,由盟委、行署各一名分管领导统筹推进医改工作,旗县参照执行。2023年,盟委、行署充分授权盟医改领导小组统筹6个旗县市挂牌成立8家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其中扎赉特旗和科右中旗各2家),14家公立医院、85家乡镇卫生院、16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867个村卫生室全部整合纳入。同时,统筹组建由盟人民医院为牵头医院,盟妇幼保健院、盟精神卫生中心、盟传染病医院、盟眼科医院为成员的盟直医疗机构城市医疗联合体,加强盟直医院业务协同。2023年以来,盟委、行署主要领导先后召开7次医改专题工作会,实地调研4次,批示21件。行署分管领导定期召开专题调度会议,先后带领盟旗两级卫健、医保、财政等部门负责同志和医共体总医院院长赴三明市、东台市考察,学习先进经验、统一思想认识,为深化医改奠定了坚实思想基础。
二、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方面
近年来,我委持续加强基层医疗服务提升。一是改善医疗设备。2024年,将乡镇卫生院563台/套陈旧设备纳入国家“以旧换新”项目,为科右前旗村卫生室配备80台远程心电设备。向韩红基金会争取乡镇急救室急速抢救项目,完善了5家卫生院和4家村卫生室急救设施。二是注重优质医疗资源下沉。2024年派遣90名医师下沉基层工作,其中:盟人民医院75人,盟蒙医院6人,盟精神卫生中心3人,盟第三人民医院2人,盟妇幼保健院4人;副主任医师24人,主治医师66人。同时,依托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深入实施牵头医院人员、技术、管理、服务“四个下沉”,各医共体内均实行了统一医疗质量、院感防控、公卫服务等标准规范,建立完善了县乡两级诊疗目录,并常态化推行牵头医院专家驻点帮扶机制,2024年以来,牵头医院向基层派驻超过6个月的中级及以上职称医生118人,分院派驻工作实现全覆盖,同时融入家庭医生团队,实现技术资源下沉,基层家医服务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
三、完善医联体和医共体运行机制方面
2023年,我委出台了盟直医联体建设和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的建设方案。盟直医联体成立了理事会,出台了工作章程。各县域医共体内成立了总医院党委和领导班子,出台了相关运营机制。2023年以来,在盟委、行署的支持和关注下,卫健、医保、财政、人社、编办等部门统一思想认识、密切配合、协同发力,主动打破政策壁垒,配套出台相关政策文件。以医改领导小组名义印发规范性文件93件,涵盖医疗卫生管理机制、服务保障机制、利益共享机制、责任共担机制等制度建设,其中医保基金总额打包付费、基本公卫和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包干、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筹资管理“三个方案”和规范医共体机构编制管理、人事管理、薪酬和绩效分配、构建医防融合机制“四个指导意见”,全面体现兴安盟医共体改革特色发展路径,为改革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撑。尤其是医保基金总额打包付费、基本公卫和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包干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筹资管理的政策出台在全区走在了前列。县域医共体心电诊断、医学影像和医学检验三个中心除阿尔山市外全部建成,目前共计完成基层心电诊断2.53万例、影像诊断1.78万例、医学检验1.15万例,“基层检查、上级诊断”格局基本形成,基层服务能力不足问题得到有效缓解。2024年7月,盟人民医院同各县域医共体组建盟域心脑血管专科联盟,进一步加深了业务协作,上下转诊更加有序。
四、深化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改革方面
2022年,自治区人社局等4厅局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我盟遵照方案要求,在全盟公立医院落实“两个允许”,推行以突出公益导向、激励与约束并重,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薪酬分配机制,各公立医院薪酬分配更加科学、合理,医务人员积极性进一步提升。2023年以来,我盟以县域医共体为载体,推进公立医院人事编制改革先后印发《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的指导意见》和《关于深化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人事编制管理的指导意见》,明确赋予县域医共体人员编制统筹管理和使用的自主权,促进县域人才柔性流动,并为县域医共体引进人才建立了“编制池”,提供了编制保障。2024年盟行署印发《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提出:“健全完善与公立医院公益性相匹配的绩效工资动态增长机制,优化完善薪酬分配办法,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探索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体现劳动技术价值和公益属性。鼓励高薪聘任临床专科/学科发展带动强的领军知名专家或其他高端人才。”对引进和稳定人才提供了政策遵循。
五、加强医保政策支持与监管方面
2024年我盟在全区率先推行“打包付费和DIP按病种分值付费”复合型支付方式,建立医保基金打包付费、县域医共体考核赋分、定期会商研判三项机制,优化家庭医生签约、医共体内部住院起付线、基层医疗机构用药三项政策,强化基金运行分析、医共体协同监管、压实医共体“基金守门人”责任三项举措。
一是科学建立“打包付费”机制。紧扣“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要求,实行县域医保基金年内“总额包干、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激励约束机制和月度按指标拨付机制。年初打包过程中,以各旗县市实际收入额度为基础,在扣除商保费用、盟市调剂金等合理指标后作为当年可用医保基金,按“人头”总额包干给各旗县市医共体。按月拨付过程中,医保经办机构采取“月预结算”和“年终清算”相结合的方式。月预结算就是把当年可用医保基金作为基数,折算成各月形成月度指标。在扣除医共体外就医结算部分和违规费用后,剩余部分拨付给医共体牵头医院,医共体牵头医院按照内部分配方案转付各成员单位。
总额付费的实施,既确保了打包付费的总基调不变,又通过月结金额的变化让医疗机构真正感受到改革压力,激发了医疗机构的内生动力,县域医共体变“过度治疗”为“精打细算”,实现从“要我控费”到“我要控费”的观念转变。2024年,全盟县域医共体内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住院人次同比分别下降15.7%和3.2%,统筹基金支出同比分别下降27.6%和15.3%,有效遏制了“低标入院”“分解住院”等不合理支出,扭转了医保基金赤字局面,实现2024年底职工和居民医保基金“双结余”。
二是严格落实“按病种分值付费”政策。根据基金结余情况,在制定医共体总额预算的同时,合理编制DIP区域总额预算,科学制定DIP分值和点值,继续健全以DIP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体系,在DIP政策框架范围内,积极开展康复医疗、慢性精神疾病按床日付费。2024年,兴安盟DIP结算信息呈现医疗费用结构优化、参保群众个人负担下降、病例组合指数上升的局面。其中:盟内住院次均医疗费用从2023年的7018元降为6313元,医疗服务性收入占住院总费用的33.01%,高于全国平均水平3.31个百分点。住院个人平均负担费用1757元,同比减少167元、降低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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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5月31日
单位负责人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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