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卫生健康委对盟政协第十届 四次会议第0138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兴安盟卫健委 发布时间:2026-01-07 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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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庆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稳定我盟二级医疗机构医生团队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增加二级医院医生编制”的建议

目前,我盟事业单位编制由盟委编办统筹管理。近年来,我委积极协同盟委编办,通过动态调整优先保障医疗卫生领域编制需求。针对医院人才流失问题,盟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盟本级公立医院人员总量管理办法(试行)》和《盟本级公立医院控制数使用实施方案》,为盟卫生健康委所属4家医院重新核定了控制数。今年上半年盟卫生健康委所属4家医院计划招聘126名技术人员。同时编外人员转控制数工作已经开始推进。

二、关于“优化二级医院医生晋级职称要求”的建议

2013年,国家卫生计生委等七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2013〕56号)要求,“到2020年,基本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所有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师均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六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意见的通知》(内卫计科教发〔2014〕185号)要求,“到2020年,在我区基本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所有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师均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内卫办科教字〔2023〕182号)要求,自2024年起,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作为全区范围内所有医疗机构专业人员录用、中级技术岗位聘用的必要条件。所以,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工作要求,全盟不能延缓执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规定。

三、关于“建立核心医生竞争力薪酬机制”的建议

我委将持续推动全盟二级医院建立与医院运营状况、财政投入、服务成本挂钩的薪酬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开展薪酬水平调研,确保医务人员收入合理增长。

四、关于“帮助医生建立职业生涯规划”的建议

 我委将指导二级医院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建立临床、科研、管理等多元化职业晋升路径,畅通初级、中级、高级职称评审渠道,为医生提供清晰的职业发展规划。支持医生参与学术交流、技能培训,提升专业能力;鼓励医院与高校、三甲医院合作,为医生提供学历提升和技术帮扶机会。

五、关于“注重医院文化建设”的建议

鼓励医院设立专项奖励基金,对表现突出的医生给予荣誉表彰、岗位晋升、进修机会等多元化激励;建立公平透明的晋升和评优制度,提升团队凝聚力。

再次感谢您对我盟卫生健康事业的关注与支持!下一步,我委将充分吸纳您的建议,加强部门协同,完善政策措施,全力推动二级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欢迎您继续监督指导,共同提升群众就医获得感!

                                    兴安盟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6月25日

单位负责人签字:

名:白晓石

话:0482-8266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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