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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兴安盟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关于兴安盟委第八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兴安盟卫健委 发布时间:2026-01-13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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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盟委统一部署,202535日至620日,盟委第巡察组对盟卫生健康委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84日,盟委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情况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盟卫生健康委党组坚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切实推动巡察整改落地见效

(一)统一思想认识。巡察反馈后,盟卫生健康委党组第一时间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巡察反馈意见、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习近平关于健康中国论述摘编》以及盟委书记在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等内容,深刻领会巡察整改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抓好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强化组织保障。盟卫生健康委党组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直属单位负责人和机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明确职责分工,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工作格局。

(三)明确整改任务。盟卫生健康委党组制定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逐项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和班子成员紧密围绕反馈意见严格进行对照检查,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明确了整改方向和措施。

(四)有序推进整改。盟卫生健康委党组定期听取巡察整改阶段性成效,及时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稳步推进整改。

二、紧盯巡察反馈意见,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领域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有力,履行职能责任不到位

1.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1)推动“健康内蒙古”行动不够有力。

一是已协调盟直相关部门成立健康兴安行动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健全健康兴安行动组织领导体系,推进健康兴安行动各项工作任务长效落实。二是制定健康兴安行动重点工作任务和重点指标推进台账,8月至11月,已通报4次工作推进情况和指标整改情况,有效推进2025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和指标的落实,目前,配备专职校医或保健人员的中小学校比例已达标。

2)推进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建设用力不够。

一是8月18日,兴安盟行政公署第18次常务会议同意通过盟公立医院发展中心“120”指挥调度系统信息化建设项目;12月2日该项目已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公布。二是12月8日至12月16日,已完成13家乡镇卫生院院前医疗急救能力调研工作,形成《兴安盟急诊急救资源与网络建设工作调研报告》。项目开始建设后,将为13家乡镇卫生院配备120调度系统软、硬件及相关车载设备,并集中纳入院前急救体系统一管理。

2.关于“推动建设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1)破解患者外出就诊办法不多、成效不明显。

一是通过推进自治区级重点专科建设、深化现有国家和自治区级重点专科发展、构建盟域专科联盟三大举措,全面提升我盟三级公立医院专科服务能力,切实留住盟内就医群众。已启动自治区级心脏大血管重点专科建设,完成组建并启动运行脑血管、呼吸、眼科、传染病和精神卫生专科联盟并开展多领域帮带合作,急危重症救治更加高效。二是依托“京医助力·兴手相牵”行动搭建精准合作平台,聚焦心脑血管、肿瘤等重点外转病种,签约中日友好医院、北京协和医院等14个京医专家团队来盟坐诊带教,以“师带徒”模式完成查房和手术带教,目前可开展心脏搭桥等高难度手术,本地可独立开展的手术类型逐步增加,增强了公立医院影响力和吸附力。三是在兴安盟人民医院设立盟级跨省就医转诊中心,建立全盟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联动转诊会诊机制,明确其“大病不出区”兜底责任,制定规范转诊规则与流程,为复杂病情患者开通多学科会诊(MDT)并精准评估病情,有效协调符合诊疗条件的患者留院治疗。四是以强基工程为抓手,通过承接京蒙协作、组团式帮扶等举措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落实分级诊疗留住患者。每周发布盟外专家出诊资讯,破解就医信息不对称难题,截至1230日,已发布近51期。同时强化三级医院对旗县医院的全方位帮扶,助力其管理与诊疗水平双提升。五是中级及以上医师派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现全覆盖,全盟县域医共体二级及以上机构累计向基层派驻超6个月的中级及以上职称医师151人。截至11月30日,全盟盟外住院81663人次,同比减少0.35%。

2)在推动提升医疗质量及服务上用力不足。

一是指导盟直5家医疗机构完成医疗事故成因剖析与不足查摆工作,并通过完善医疗机构院内管理制度、投诉纠纷制度和考核细则、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开展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强化突发事件上报管理等多项举措推进整改落实。二是启动为期一年的医疗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持续推进医疗质量三年行动。制定工作方案,健全盟旗两级及院科质量管理体系,督促医疗机构落实核心制度、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医务人员技术操作并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在原有40个质控中心基础上,新增10个专业质控中心,进一步提升医疗质量管理水平。三是各医疗机构不定期开展了专题服务培训和医疗质量管理会议,围绕纠纷、投诉工单进行风险警示教育及分析反馈,累计开展培训49次、受教育3500余人次,切实增强了医务人员服务意识。同时,卫生健康委法监科建立了月工单明细台账,对每月工单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动态更新热线知识库信息127条,通过知识库直接解答,减少求助咨询类工单150余个。

3)解决人才外流问题浮于表面。

一是夯实基础机制。10月21日成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人才工作;在直属医疗机构、乌兰浩特市、科右前旗开展人才调研并形成报告,为施策提供支撑。召开直属单位工作会议,通报人才问题,指导各单位建立流失台账、制定引育留才政策,构建长效机制。二是强化离职防范与待遇保障。核定四家公立医院人员总量,推进编外人员转控制数工作,2024年12月19日完成备案批复;按《兴安盟本级公立医院人员总量管理办法》规范管理。三是搭建成长平台。鼓励骨干人才赴阜外进修、参加境内外学术会议及继续教育,推荐参与各类人才项目评选,拓宽成长路径,增强人才归属感。流失人数大幅下降,人才队伍稳定性增强。

4)统筹科研转化乏力。

一是制定印发《兴安盟卫生健康委直属医疗卫生机构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设立科技成果管理章节,为科研项目全流程管理提供制度保障二是完成科技成果大起底工作。两家医疗机构排查结题项目69项,项目成果形式包括:发表论文73篇、出版书籍1部、软著2项、撰写研究报告1篇、发明专利1个。在结题成果中梳理出适宜全盟推广的技术与知识,制定印发《关于开展全盟卫生健康科技成果及适宜技术推广工作的通知》,组织专家团队赴旗县开展现场教学与技术推广,180多名医疗技术人员受益。

3.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1)推动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有差距。

加大指导和跟进力度,针对未落实党政分设要求的公立医院,逐一排查原因,制定“一院一策”整改措施。截至2025年8月31日,全盟25所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全部完成书记和院长分设工作。

2)推动县域医共体建设成效不明显。

一是各县域医共体均达到紧密型建设标准。二是围绕县域医共体核心工作和成效评价,协同盟医保局印发《兴安盟2025年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考核评价方案》设定58项考核指标,年底开展年度考核评价。三是全盟8家县域医共体中,7家已实现国家卫健委信息化建设功能指引中要求的一半以上应用功能。“基层检查、上级诊断”的资源共享平台搭建完成并运行。四是乌兰浩特市在心电、影像诊断中心的基础上,完成医学检验和消毒供应中心、慢病管理系统建设,远程会诊中心覆盖13家基层分院。出台《乌兰浩特市医共体总医院医师下沉实施方案》《医共体总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派驻各分院全覆盖机制》《医师下派基层管理制度及职责》等,1-10月,医共体内上转患者386人、下转160人。

3)城市医联体未运行。

一是为强化医联体运行效率,理事长变更为盟人民医院院长,对原有医联体章程和合作协议进行修订,增加了会诊合作等具体事宜。每月10日,书面调度上一月盟直医联体工作开展情况,协助推进相关工作3项。二是盟人民医院为成员医院提供消毒供应及阅片等服务。三是盟人民医院于9月13日组织开展了护理伦理、护理理论、健康管理联合学术会议,3家成员医院共有21人参加。四是1-10月,通过盟域心脑血管专科联盟累计对接救治县域医共体上转心肌梗死患者52例、脑卒中患者101例。

4.关于“对所属医疗机构监管有缺失”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医保基金使用监管不到位。

一是组织全盟开展规范诊疗行为、促进医保基金合理使用专项行动。通过自查、第三方检查、行政抽查等措施逐步建立全面监管模式。二是常态化建立医院内部医保科和医务科联动机制,开展医保基金专项行动政策解读和推进会,进一步强化医疗机构内部管理。三是开展全盟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改工作,已组织开展院内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题培训会,进一步强化医疗机构抗菌药物的使用管理。四是开展重复医学检查检验,违规收费专项行动,制定印发工作方案,不断强化医疗机构临床检查检验项目管理、审核管理和日常监督管理,规范医疗机构临床检查检验行为,深入纠治重复检查检验和违规收费问题。五是持续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提质扩面。按照“最少够用”原则,重新梳理检查检验项目组套,制定印发《兴安盟2025年度检查检验互认机构和项目清单》,全盟现有24家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互认项目达220项,涵盖临床常见疾病诊断核心项目,减少重复检查。

2)对人事、薪酬监管有漏洞。

一是已为盟卫生健康委直属4家医疗机构2024年、2025年招聘的控制数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录入编办系统。二是盟精神卫生中心已按控制数人员薪酬标准核定全额工资补发工资差额并缴纳五险一金;10月23日,盟妇幼保健院已返还基础性绩效工资。三是卫生健康委已在官网公布人事工作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和在岗职工监督。

5.关于“防范化解风险不主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医疗设备超期服役。

一是制定《关于报送兴安盟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医疗设备质控数据与超期设备情况的通知》,启动全盟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超期设备专项统计工作,实现对重点医疗机构设备使用情况的全覆盖摸排。截至10月31日,已完成超期设备数据的收集汇总,系统分析各机构超期设备的数量、类型、分布领域及老化程度并登记备案二是依托盟级医疗设备质控中心在完成超期设备统计分析的基础上,同步指导各医疗机构建立科学规范设备更新清单,明确需更新设备的名称、规格、数量和核心信息,推动对超期服役设备动态管理。医疗机构共申报18台以旧换新设备。三是盟旗两级卫健部门已与盟市场监督管理局沟通协调,开展联合检查,及时共享监管信息,会商解决监管中出现的问题,切实提升联合监管效能。

2)医疗垃圾处置存在堵点。

一是制定《关于开展医疗废弃物管理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优化检查路径和方式,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和质量,推进分级诊疗落实,对医疗机构开展医疗废弃物管理专项整改督导,同步开展现场业务指导和培训,进一步提升医疗机构医疗废弃物管理能力。二是盟级医疗机构已建立院级领导管理机制,成立医疗废弃物管理小组,强化医疗废弃物流程管理。

3)推动消防遗留项目问题整改缓慢。

一是制定印发《全盟卫生健康领域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遗留项目问题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建立台账定期调度。二是兴安盟卫生健康领域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历史遗留项目60个。截至11月16日,已整改完成60个。

4)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不全面。

一是制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任务清单,并对2025年度工作计划和要点进行重新修订,增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相关内容。二是10月15日,举办全盟卫健系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培训班。开展党组书记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党课。三是将贯彻落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列为发展党员政治审查必审环节,2025年在与新发展的15名党员谈话中已将此项内容作为必谈项。四是对直属医疗机构开展铸牢工作指导,全面摸底,避免落项。

(二)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服务群众意识有待提高

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问题的整

改情况

1)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够。

一是建立并落实常态化廉政谈话制度。明确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开展1次廉政谈话;分管领导与分管科室负责人每年至少开展1次廉政谈话。同时落实好新任职干部必谈、离职干部必谈、干部受处分后必谈的硬性规定。二是积极推进集中整治医德医风有关问题行动,分级开展警示教育活动,7月中旬以来,全盟卫生健康系统累计开展警示教育活动235场次。三是严肃追责问责。系统内部发现违纪的相关给予相应的处分,并纳入各单位警示教育活动中,落实“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警示机制。

2)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不强。

一是10月10日,组织机关各科室从权力运行、业务流程、廉政风险等维度重新排查风险点。二是按照最新岗位职责填写风险点自查表,并报机关党委备案。三是对直属单位提出具体要求和工作提醒,明确环节干部以上人员结合实际填写风险排查表,由本单位存档。

3)警示教育不深入。

一是深入开展医德医风整治工作,选取系统内违纪违法人员的典型案例,开展多场警示教育活动,7月13日至10月31日,累计通报124场次;统筹各级医疗机构认真学习医务人员职业道德准则、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等内容。二是建立常态化教育管理机制。坚持风腐同治,聚焦医德医风集中整治,系统内重点岗位“关键少数”实现全覆盖。鼓励创新正面宣传形式,截至10月31日,累计宣传正面典型94人次;办理盟纪委监委、盟医保局先后移交医生挂证问题线索,10月24日全部完成处置工作。

2.关于“派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政治监督有差距。

一是紧盯“三本清单”任务落实、加快医共体信息化建设、防范和治理医药卫生领域腐败等工作,开展监督检查4次,发现问题2个,提出建议并跟踪整改成效。二是紧盯全盟卫生健康系统2025年下半年工作任务清单,根据时序进度,不定期与分管领导及责任科室沟通情况、督促进展,严防“慢粗虚”。三是组内开展《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相关法规政策学习5次,不断提升监督的专业能力。

2)日常监督不深入。

将日常排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通过监督检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就医德医风有关问题专项整治和直属单位廉政风险防控方面开展监督检查7次,发现4类主要问题,均已完成整改。二是通过“三重一大”决策事项跟踪问效、每月定期分析汇总12345热线工单等方式,有针对性地进行问题查找。三是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后,开展相关问题回头看检查。

3.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1)“慢粗虚”问题屡禁不绝。

结合年度重点工作会议,对数据统计工作进行部署,切实提升各地对直报系统数据的审核意识和把关力度,确保源头数据真实、完整。结合盟直公立医院财务年报统计相关内容,对收入、人员等核心统计数据,组织开展数据核准工作,有效解决口径不一、重复统计、漏报错报等问题。建立月度数据审核机制,每月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对系统月报数据进行联合审核,重点核查数据逻辑性、连续性和合理性,对存在异常指标及时反馈并督促整改,确保月报数据准确。

2)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不彻底。

一是对盟卫生健康委联系旗县市卫生健康委的工作微信群进行全面摸底排查,累计清理微信工作群26个,清理率达65%。按照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相关文件要求,加大督导检查力度,严把文件制发关。对委机关各科室2025年计划培训情况进行摸底,2025年盟卫生健康委机关计划开展业务培训16场次,同比减少20%,不存在同一主题培训重复开展问题。

4.关于“为民服务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1)惠民便民措施落实不到位。

一是卫生健康委对直属5家医疗机构、乌兰浩特市、阿尔山市、科右前旗及科右中旗进行“一日挂号管两日”惠民政策的督导和排查,各旗县市卫健委建立常态化督导机制,巡察期间,盟旗两级卫健部门共督导9次,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均实行普通门诊“一日挂号管两日”惠民政策。二是指导兴安盟蒙医院通过科室协同工作、病种筛选、组建专项团队、明确临床路径,优化检查流程等方式完善日间手术管理,筛选出与自身优势学科相匹配、技术相对成熟的病种,逐步扩大日间手术病种和目录。

2)基层公共卫生服务开展不实。

一是加强培训指导。制定印发《兴安盟2025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关于做好2025年全盟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明确工作目标和具体工作任务举措,指导旗县规范开展服务;下发培训通知,对旗县卫健委和基层业务人员针对性开展4次培训,提高服务能力。二是完善监管机制。建立评价制度,制定《兴安盟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评价方案(试行)》,科学设置家医签约服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考核结果与医保付费家医签约服务资金等相挂钩。三是提高签约率。组织旗县市全面核实重点人群的签约服务情况,确保签约服务全覆盖、无遗漏。截至11月末,全盟重点人群签约率由86.78%提高至91.41%,提高4.63个百分点。

3)互联网医院建设滞后。

一是重点指导乌兰浩特市、科右前旗、突泉县、阿尔山市的互联网医院开展线上运行前期准备,从流程优化、技术调试、人员培训等关键环节提供支持,确保筹备工作高效推进,截至10月31日,上述4家互联网医院已全部完成前期准备并正式上线运行。目前,全盟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8家开通互联网医院,有17家开通网上挂号服务。二是专项推动盟人民医院互联网医院恢复线上运行工作8月12日,已正式重启线上服务。切实提升了医疗服务可及性,进一步满足了群众多样化的就医需求,助力优化区域医疗服务体验。

4)疾病应急救助金未发挥作用。

一是向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推送兴安盟应急救助制度管理办法等政策信息并开展政策培训,提高了医院政策理解能力和资金使用能力及报送申请的主动性。通过系统教学,督促指导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熟练掌握基金申请的操作规范、材料准备要求及办理流程,为基金申请工作的高效开展奠定基础。二是在基金申请病例审核推进上,组织专家对2025年预拨到医疗机构的应急救助金进行审核和评估。与公安、民政部门积极沟通协调联合制定《兴安盟应急救助基金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5.财务管理有漏洞。

1)资产账实不符。

一是已将卫生健康委调拨到各医院的固定资产和2024年从盟医院调入的固定资产调拨相关手续补充完整,并报送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已完成资产调拨流程,做到账实相符。二是已制定《兴安盟卫生健康委及直属医疗卫生机构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三)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有欠缺,干部队伍建设还有短板

1.关于“领导班子作用发挥有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

1)盲目决策。

一是卫生健康委协调,盟妇幼保健院已将移动方舱PCR实验室迁移至盟精神卫生中心旧址,正在安装调试。二是“重大事项决策履行完备论证程序,并将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及合法合规性审查作为必要前置环节”列入《兴安盟公立医疗卫生机构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兴安盟卫生健康委及直属医疗卫生机构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三是组织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及相应议事规则进行专题学习,进一步明晰权责与程序。四是已拟定盟直属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要求妇幼保健院完成单独具体的资产管理办法的制定并按照管理方法要求管控资产。

2)久拖不决。

一是盟蒙医、盟妇幼已撤销院长助理岗位,收缴绩效工资。二是已制定《兴安盟医疗急救运行管理工作要求》,涵盖急救运行管理要求及医疗急救质量控制考核评价标准,对急救站基本建设条件、车辆运行管理、急救运行流程等进行统一规范管理;已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9月19日乌兰浩特市公安局交管大队打击黑救护车辆10台。

  1. 对下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重视不够。

    一是盟卫生健康委党组印发任职文件,盟第三人民医院党支部书记、院长已配齐,班子已健全。二是已在盟卫生健康委官网公布人事工作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和在岗职工监督。

2.选人用人工作还有短板。

1)职务职级并行政策红利未充分释放。

对本单位人员进行梳理,经盟卫生健康委党组研究确定晋升人员,公示后,按相关程序办理手续。目前,职级岗位得到充分利用。

2)人员离职后从业管理把关不严。

一是已组织离职人员签订告知书。二是机关指派人事科专职人员负责离职人员管理工作,要求委直各单位指派一名专职人事干部负责离职人员管理具体工作。建立了离职人员管理台账,对离职人员应签尽签。

3.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1)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严肃。

一是将学习内容已经列入中心组学习计划。2025年11月,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内容。二是提醒党组书记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三是常态化坚持,会前提醒班子成员会议的主题和内容。

2)指导公立医院党建工作有差距。

一是加大对盟直单位的指导力度,重新梳理近几年党支部换届、组织生活开展情况,指导盟精神卫生中心妇幼保健院党支部按期完成换届,10月中旬对第三人民医院党支部未能及时换届加以指导和督促。二是对党员发展全流程手册进行指导和把关,11月67日,对近五年内发展党员的档案进行了抽查,指导各单位进行全面自查。2025年新发展的15名党员已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发展,并将其主要社会关系人员全部列入政治审查流程当中。三是建立换届提醒台账,事前3个月提醒应该换届的党组织启动换届程序,确保换届工作按时规范完成。四是借助机关工委在盟委党校的业务培训班,先后组织机关及直属单位近60名党员分4个批次参加培训。今年机关党委将加大对组织生活会前期的把关和会议流程的规范,并派人列席指导,增强会议的质效。

(四)落实审计整改任务不到位

1.关于“整改任务落实有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兴安盟卫生健康委直属医疗卫生机构采购管理办法(试行)》二是盟医院已完成单光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的检测,现已开放患者预约。

2.关于“举一反三抓整改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与财政局沟通同意后,已经改变药费支付和审核方式。二是已对相关工作人员开展内部培训。三是已将离休干部药费报销列入2026年内审任务内容四是对照盟纪委监委交办函,抽查了四个年度的账目及报销情况,对涉嫌违纪情形进行核实;配合派驻纪检组,加大日常监管监督力度,抓早抓小。

三、坚持常抓不懈,深化整改成果运用

1.深化思想认识,筑牢整改工作根基。盟卫生健康委将以本次巡察反馈为镜鉴,持续提升卫生健康工作。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长期整改、彻底整改的要求上来,从根源上增强抓好后续整改的政治自觉与行动自觉。

2.健全工作机制,精准推进整改落实。进一步完善整改工作台账与责任体系,明确未完成整改事项的“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实行销号管理。针对长期整改事项,制定阶段性目标与动态调整机制,定期调度整改进展。

3.坚持标本兼治,转化整改成果效能。“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为原则,及时修补制度漏洞、优化管理流程,将整改经验固化为长效制度,实现以整改促规范、以规范促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0482-8266708

邮政信箱:盟委党政综合办公大楼盟卫生健康委员会706,邮编137400

电子邮箱:mwjxczg@163.com

                                       中共兴安盟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

202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