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兴安盟卫健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发挥法制政府建设在卫生健康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现将我委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落实法治建设,夯实工作基础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使法治政府建设扎实有力。我委党组紧密围绕法治建设部署推动学习法治建设,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学习内容,举办法治专题讲座3次,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制能力。
二是法治理念融入日常工作,认真落实“一规划两纲要”,制定并印发2024年委党组中心组、干部职工普法学法工作计划和清单,制定《2024年卫生健康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明确普法责任,制定下发各项普法活动方案,开展普法宣传活动7次,中心组集中学法3次,组织机关干部职工集中学法8次、线上答题2次、线下法律知识测试3次,组织观看视频宣讲4次、旁听庭审2次,组织新入职公务员到盟司法局参加法治考试2次,及时清理规范性文件6个。
三是全面规范依法决策,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法治建设创建工作,持续推进卫健系统法制建设工作,提高效率、提升效能,对全盟14家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法治建设示范创建工作进行了书面督查,对试点单位进行调整更新,巩固提高试点创建水平,将示范创建工作情况纳入各单位绩效考核,创建成效作为衡量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法治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推动卫健系统法治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转变政府职能,筑造法治阵地
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卫生健康领域行政审批流程,大量事项实现线上办理,提高办事效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机构等进行有效监督,在2024年中我委即办件占比88.71%,“一次办”“掌上办”事项比例达100%。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实现“全程网办”,网上可办率100%,全程网办比率100%。
二是在全盟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食品经营场所等领域推行电子健康证明,建立了跨部门信息共享与监管机制,实现全盟企业工商信息数据和学校、养老机构等公共卫生数据共享,实施网上预约、网上取证,实现申领全程“掌上办”“一次办”。目前,全盟45家体检机构应用电子健康证明系统,累计完成体检发证27.6万余人次,完成健康证重点单位(学校、养老机构等)从业人员线上监管30余次,督办从业人员1445余人次。
三是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制定2024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部门内抽查计划,联合盟市场局、公安局、医保局等,开展了对公共场所、宾馆旅店等专项监督检查,建立“一单两库”(抽查清单、执法人员和执法对象名录库),共计检查医疗机构10家,公共场所18家,学校10家,消毒产品生产企业1家,用人单位5家、养老机构1家、宾馆、旅店6家,国家双随机已全面完成抽检任务,完结率100%。
(三)优化营商环境,落实法治服务
一是持续调整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推进会、调度会,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任务,加强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完成审批事项结果关联工作,制定了2个营商环境整改工作台账,整改任务全部完成。
二是建立4.0方案和评估反馈问题整改台账,明确整改目标和工作举措,每月报送整改进展。利用京蒙帮扶和长期合作等,开展技术骨干人员培训与培养;针对医疗信息不畅问题,建设完善以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为基础的医疗卫生机构数据与业务互联互通平台。
三是与12345持续保持政务服务信息通报机制,及时更新知识库,共享新政策信息。组织委直属单位开展培训,减少工单量,第一时间解决市民反映的问题,截至10月末共受理热线诉求531件,按时办结率和“三率”持续保持100%。
(四)严格行政执法,坚持规范管理
一是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考核制度,加强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组织全盟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共130人开展了执法能力提升培训,提升执法能力。开展案卷评查工作,抽取盟卫生监督所2个执法案卷参加全盟案卷评查工作。
二是按时聘任法律顾问,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的出台、法律文书的签订、规范性文件起草制定等过程中的作用。组织干部职工学习《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格执行决策法定程序。
(五)推进“八五”普法,强化法治意识
按照卫健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和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责任,积极拓展宣传渠道,依托微信群、公众号等搭建宣传平台,持续提升宣传站位和宣传效应。组织领导干部在线观看普法视频,引导全系统学法、守法,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同时在各医疗健康事业单位建立普法宣传阵地,开设普法教育窗口和板块,建立普法教育宣传展架、法治宣传标牌等固定法治宣传设施,免费提供各类普法宣传咨询。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法治意识有待提升,部分医务人员法治意识不足,诊疗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增加医疗事故和纠纷发生的风险。一些行政执法人员由于对法律法规的掌握不够全面或理解不够深入,可能导致执法行为不规范、不合法。
二是行政执法效能有待提高,《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师法》颁布实施,对违法行为的打击、震慑力度显著增强,执法程序的延长造成案件积压,影响整体执法效能,也影响了办案效率的提升。
三是总体法治政府建设统筹推进力度还需加强,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卫生健康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还需提升,卫生健康法律法规标准体系还需健全,优化营商服务改革尚有提升空间。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我们将继续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职责和任务。通过制定详细的普法任务措施清单,加强对普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确保各项普法活动落到实处。同时,加大对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考核力度,将其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确保普法责任得到有效履行。
(二)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全员法治意识。组织全系统干部员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培训班等形式,不断提升队伍的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鼓励创新普法方式,如利用短视频、直播等新媒体手段开展普法教育,增强普法活动的吸引力和实效性,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和支持卫生健康法治建设的良好氛围。
(三)推进法治文化建设与卫生健康工作的深度融合。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国主义教育和公民道德教育融入到日常工作中,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如法治知识竞赛、法治主题演讲等,促进法治文化的广泛传播。努力建设具有卫生健康行业特色的法治文化阵地,形成多元化的法治宣传平台,使法治成为全体工作人员的行为准则。
(四)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改革,提升依法行政效能。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强化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将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与个人绩效评价紧密结合,确保执法行为公正、透明、高效。
(五)积极探索新的普法途径。结合新时代的特点和要求,不断创新普法模式,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打造更加便捷高效的普法服务平台。实施精准普法,针对不同群体的需求设计个性化普法方案,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通过开展典型案例分析等活动,让法律法规更贴近生活,更容易被公众理解和接受。
兴安盟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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