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兴安盟卫健委 发布时间:2026-07-15 15:21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检查,着力提升营商环境水平,更大程度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发展动力,推动全盟经济高质量发展,依据卫生健康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我委工作实际,制定了《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等包容审慎监管“三张清单”,现予以公示。
附件:兴安盟卫健委不予、从轻、减轻处罚清单
兴安盟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