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更好地满足常态化防控工作对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需求。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专家组审核验收,兴安盟人民医院、乌兰浩特市人民医院、科右前旗人民医院基因扩增实验室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准许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自2020年6月10日起,兴安盟人民医院、乌兰浩特市人民医院、科右前旗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核酸检测工作。
一、核酸检测范围
上述检测机构面向社会,针对“应检尽检”、“愿检尽检”人群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核酸检测。
二、检测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
1.兴安盟人民医院地址:乌兰浩特市罕山西街66号
联系电话:0482-8516383
2.乌兰浩特市人民医院地址:乌兰浩特市五一南大路2号
联系电话:0482-8262271
3.科右前旗人民医院地址:科右前旗科尔沁镇札萨克图西街北
联系电话:0482-8286069
三、相关事宜
检测具体要求,请与相关检测机构联系。
兴安盟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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