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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核酸检测机构公告

来源:盟卫健委 作者:盟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10日 分享到: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更好地满足常态化防控工作对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需求。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专家组审核验收,兴安盟人民医院、乌兰浩特市人民医院、科右前旗人民医院基因扩增实验室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准许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自2020年6月10日起,兴安盟人民医院、乌兰浩特市人民医院、科右前旗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核酸检测工作。

  一、核酸检测范围

  上述检测机构面向社会,针对“应检尽检”、“愿检尽检”人群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核酸检测。

  二、检测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

  1.兴安盟人民医院地址:乌兰浩特市罕山西街66号 

  联系电话:0482-8516383

  2.乌兰浩特市人民医院地址:乌兰浩特市五一南大路2号  

  联系电话:0482-8262271

  3.科右前旗人民医院地址:科右前旗科尔沁镇札萨克图西街北 

  联系电话:0482-8286069

  三、相关事宜

  检测具体要求,请与相关检测机构联系。  

  

  兴安盟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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