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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2019年人口监测和家庭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盟卫健委 作者:兴安盟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13日 分享到:

各盟市卫生健康委,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卫生健康委:

  现将《2019年人口监测和家庭发展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2019年4月15日

  2019年人口监测和家庭发展工作要点

  2019年人口监测和家庭发展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区卫生健康工作会议精神、全国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工作会议精神,清醒认识人口发展新形势,准确把握当前工作的新任务,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新要求,科学把握新时代人口发展的规律,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措施,着力补齐公共服务短板,为群众生育养育提供有力支持。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稳政策、稳工作、稳舆情;完善配套政策措施有新成效,服务管理改革有新突破。重视家庭建设,加强舆论引导,开创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工作新局面,促进人口和经济社会的均衡发展。

  一、继续实施好全面两孩政策

  组织开展全面两孩政策实施情况调研评估,深入研判影响群众生育意愿和生育行为的因素。进一步加强母婴设施建设,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推进标准化建设。与时俱进地整合家庭发展项目,围绕生育养育、托育服务、特殊家庭关怀服务,创新幸福家庭创建活动。

  二、加强人口监测和形势分析

  研究建立健全人口监测制度,明确监测内容、手段、主体,切实加强监测成果开发。加快推进全员人口数据库相关系统的升级改造。充分发挥卫生健康系统人口基础信息资源丰富的优势,积极推动跨部门信息互通互享。善于用好信息化大数据等新技术,提高监测水平。加强人口发展态势和生育形势分析。

  三、积极促进婴幼儿照护事业发展

  探索制定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的政策措施,在实践中完善托育服务标准规范和法规政策。发挥卫生健康部门行业优势,依托和借助卫生健康行业的机构设施、人力资源和管理经验,积极开展试点工作。强化属地管理,落实部门职责,严防托育服务中的各种风险和隐患。

  四、切实做好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

  深入贯彻原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的实施意见》(内卫计发〔2015〕259号)精神,做好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深入推动联系人制度、就医绿色通道、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三个全覆盖”。推动基层及时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一次性扶助金和国家特别扶助金。稳步实施计划生育“三项制度”,开展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特别扶助“三项制度”及特殊家庭“三个全覆盖”专题调研,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五、深化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

  改革完善优质服务创建活动。全面推行生育登记服务网上办理、母婴设施网上查询,协调落实出生信息共享。指导基层在机构改革中重视基层网络队伍,确保有人干事。建设新型人口文化和生育文化。

  六、深化人口发展相关问题研究。

  组织开展低生育率及边境地区人口发展问题研究。积极应对低生育率,对人口负增长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构建支持生育的制度体系,全方位全周期地为家庭生育养育子女提供支持,进一步释放生育潜力,减缓人口增长下行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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