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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2020年妇幼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盟卫健委 作者:盟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29日 分享到:

各旗县市卫生健康委,盟妇幼保健院:

  为进一步做好项目工作,盟卫生健康委制定了2020年妇幼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同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项目内容

  根据中央、自治区财政配套资金安排,各旗县市根据工作任务继续实施妇幼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包括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农村牧区妇女“两癌”筛查项目、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贫困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二、项目目标

  按照2020年项目相关方案的实施要求和盟卫生健康委下达的任务(见附件),各项目旗县及相关单位务必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任务如期完成.

  三、项目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旗县市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与部门协调.根据项目任务和目标,制定项目实施方案,优化项目流程,明确部门职责,落实各项措施与服务内容.

  (二)开展人员培训.盟、旗两级要充分发挥妇幼保健机构组织、协调和管理作用,组织本辖区技术专家组做好对基层妇幼健康人员和医务人员进行项目相关技能的培训,以保证项目实施质量,努力获得项目最佳效益.

  (三)规范经费使用.遵循国家和自治区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规范使用中央和自治区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年度妇幼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任务保质保量完成.各地要积极协调财政部门落实相关配套项目资金,并主动争取督导、培训、宣传动员和质量控制等工作经费.对于未完成项目年度任务的旗县市,自治区、盟两级次年在安排项目经费时将给予相应扣减.

  (四)强化信息管理.盟、旗两级要根据项目信息直报系统说明的要求,指派专人负责,及时将项目实施相关信息录入直报系统,并定期进行项目信息的整理、分析、质控、反馈等工作,不断提高项目信息直报系统的录入率、完整率和准确率.

  (五)加大宣传力度.将项目实施与日常妇幼保健工作结合起来,主动提供妇幼保健相关咨询服务,普及妇幼保健知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开展项目的政策宣传工作,提高群众项目参与意识,营造了一个良好的服务环境.

  (六)严格督导评估.盟级每半年要对妇幼健康项目实施成效督导1次,覆盖辖区所有项目旗县,旗县每季度督导1次.盟级要不定期通过直报系统进行实时监督评估,及时跟进项目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定期进行差评通报.盟卫生健康委将适时组织对项目管理、资金使用、实施情况、质量控制及效果进行检查,并通报项目进展.

  附件:

  1.2020年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实施方案

  2.2020年农村牧区妇女“两癌”筛查项目实施方案

  3.2020年集中连片贫困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实施方案

  4.2020年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实施方案

  5.“两癌”信息管理手册

  

兴安盟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6月18日

  

  兴安盟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2020年妇幼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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