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政务公开 > 专题聚焦 > 乡村振兴

兴安盟:6.67万因病致贫百姓全部脱贫

来源:盟卫健委 作者:盟卫生健康委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09日 分享到:

  “以前为了看病省吃俭用,身体难受精神上的压力也很大,现在可不一样了,咱看得上病、也看得起病。”刘世清是兴安盟科右前旗巴日嘎斯台乡永进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聊起他的治病经历,言语中充满感激。

  “听人说治好得五六万,没有钱咱也不敢去医院。”刘世清患有双侧股骨头缺血性坏死近5年,家庭贫困的他面对恶疾无能为力,只能消极等待,病情越拖越严重。 2019年,被识别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后,一系列健康扶贫政策让刘世清没有了后顾之忧。今年5月,刘世清在科右前旗人民医院接受了髋关节置换手术,住院期间共花费了53469.15元,自己只花了5000多元。

  

  健康扶贫政策让贫困老百姓看得起病。

  

  科右前旗巴日嘎斯台乡永进村驻村第一书记郑宏波说:“村里48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其中三分之二都是因病致贫户。没识别为建档立卡贫困户之前,他们住院报销比例是55%,识别后他们的住院报销比例达到90%,贫困户的病得到了及时救治,他们的脱贫信心也越来越足。”

  “小病病掉半头牛,大病卖掉一栋楼。”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是兴安盟脱贫攻坚路上的“拦路虎”。要拔“穷根”得先除“病根”。自2016年开展健康扶贫工程以来,兴安盟不断深化医改,优化医疗卫生资源布局,提升医疗服务水平,积极推进健康扶贫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到2020年11月,让占贫困人口63.4%的6.67万因病致贫百姓不仅看得起病、看得好病,还实现全部脱贫。

  

  现在,兴安盟老百姓小病足不出乡就能看了。

  

  在这6.67万因病致贫贫困人口中,30种大病患者共9396人,集中救治9396人,救治率100%;患4种慢病人数30227人,签约管理30227人,做到了应签尽签;患重病人数共399人,兜底保障399人,重病兜底保障率达到了100%。

  “一分钱难倒英雄汉。”这是突泉县太平乡大青山村的脱贫户王海成过去常说的一句话。王海成患有严重的腰间盘突出,然而由于家境贫困,他的病情始终没有得到正规诊治,多年来,王海成一直忍受着病痛的折磨。就在今年4月份,王海成的髋关节又出现了严重问题,甚至无法坐起来。

  兴安盟积极推行医疗改革,实施县域内贫困人口住院 “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政策。在实行“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政策后,以前看见医院就发虚的王海成终于放下了心里的负担,走进了医院,接受治疗。“一分钱没交就住院看病!9万多元的费用,只掏了自费的9000元钱。”

  

  签约医生上门服务。

  

  同时,落实基本医疗倾斜政策,在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基本医疗保障、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实现全覆盖。对大病集中救治患者给予了兜底保障,深入推进“三个一批”行动计划,将大病集中救治病种扩大到30种。

  在乌兰浩特市义勒力特镇义勒力特嘎查建档立卡贫困户玉荣家,与其签约的家庭医生敖文艳正在为其进行血压测量。“上门服务、看病方便、报销比例大,现在的政策是越来越好了。”玉荣掰着手指头一一细数着健康扶贫给自己带来的“福利”。

  近年来,兴安盟逐步规范慢病签约服务管理,根据签约医生服务能力,优先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签约服务,对患有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严重精神障碍等4种慢性病的患者进行定期随访,每季度至少面对面随访一次,提供慢病规范服药指导、用药效果检查、健康教育宣传、健康扶贫政策宣传和规范就医指导等服务。由卫健主管部门及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签约医生履约情况进行监管,实现签约一人履约一人。

  走进突泉县六户镇和丰村,村医崔贵湘正在干净整洁、规范化卫生室内忙碌。“现在我们村卫生室达到了80多平米,设置了诊室、药房、观察室,医疗设备有紫外线消毒灯,还有高压锅、医疗开口器等。药品从原来的10多种增加到80多种。”崔贵湘感慨地说,他亲历了兴安盟医疗卫生事业的变革,同时也见证了老百姓看病就医的变化。

  2019年,在全盟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清零达标行动”,完成了56个乡镇卫生院、787个嘎查村卫生室“清零达标”建设。农牧民患者“足不出乡”就能完成整个诊疗过程,慢性病患者享受“个性化”的健康处方,如今在兴安盟,这个“美梦”已经成真。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地 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铁西北路46号 电话: 0482-8266804 传真: 0482-8266852 Email: wjw8266804@163.com

兴安盟卫生健康委员会主办 综合监管投诉举报电话:0482-8266701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 真彩32位浏览

网站标识码 1522000039 蒙ICP备05002755号-2蒙公网安备 15220102010043号

Copyright 2015 www.xam.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