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办事服务 > 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职业病防治奖励
事项类别 行政奖励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1年修正)第十三条第二款对防治职业病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办理条件
所需材料
办理时限 无法定时限(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涉及收费
办理部门 兴安盟卫生健康委员会
办理地点 兴安盟党政综合大楼804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是否网上办理
联系电话 8266746
监督电话 8266804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地 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铁西北路46号 电话: 0482-8266804 传真: 0482-8266852 Email: wjw8266804@163.com

兴安盟卫生健康委员会主办 综合监管投诉举报电话:0482-8266701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 真彩32位浏览

网站标识码 1522000039 蒙ICP备2023000048号蒙公网安备 15220102010043号

Copyright 2015 www.xam.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