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 食品安全指标说明
项目 | 指标项目及指标值 | 备注 |
严于食品安全国家 标准或内蒙古自治 区食品安全地方标 准的食品安全指标 | 总砷:≤0.4mg/kg | |
依据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食品安全指标* | GB 2762《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调味品(食用盐、香辛料除外),食品中总砷限量指标:≤0.5 mg/kg。 | |
其他食品安 全相关内容 | 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
*注:要写明依据的食品安全标准名称、编号,以及指标名称、所属食品类别、数值。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地 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铁西北路46号 电话: 0482-8266804 传真: 0482-8266852 Email: wjw8266804@163.com
兴安盟卫生健康委员会主办 综合监管投诉举报电话:0482-8266701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 真彩32位浏览
网站标识码 1522000039 蒙ICP备2023000048号蒙公网安备 15220102010043号
Copyright 2015 www.xam.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