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冬春季新冠病毒感染及其他 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来源:盟卫健委 时间:2023-11-29 09:59:39 点击量:

兴卫疾字〔2023〕130 号

各旗县市卫生健康委,盟疾控中心:

  现将《关于做好冬春季新冠病毒感染及其他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3〕2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按照文件要求,结合11月21日全盟冬季呼吸道传染病防治工作调度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做好冬春季新冠病毒感染及其他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各项措施。

  

  附件:关于做好冬春季新冠病毒感染及其他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doc

  

  

  兴安盟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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