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无烟佳节 与爱同行”活动的通知

来源:盟卫健委 时间:2024-01-08 11:13:59 点击量:

兴爱办发〔2024〕1号

各旗县市爱卫办,盟直各单位,盟直各公立医院:

  按照“无烟佳节 与爱同行”活动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巩固我盟控烟工作取得的成效,引导群众践行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营造“迎新春”无烟氛围,决定在全盟开展“无烟佳节 与爱同行”活动,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无烟佳节 与爱同行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巩固提升活动。2023年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印发10周年。各旗县市、盟直各单位要按照《无烟党政机关建设指南》要求,结合2023年度“无烟党政机关”自评及督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要求巩固建设成果,同时,要开展无烟党政机关专项自查,盟爱卫办将对各级无烟党政机关巩固情况开展抽查,对不合格、不达标的单位取消无烟党政机关称号。各级党政机关要在单位内部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的控烟宣传教育,领导干部不吸烟、主动戒烟,主动做控烟宣传者和倡导者,广泛传播“中国戒烟平台”微信小程序。各旗县市爱卫办、盟直各单位要对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巩固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总结推广,推动各机关单位、行业系统控烟工作取得实效。活动期间,每个旗县市至少申报1个典型经验。

  (二)开展控烟健康教育活动。各旗县市爱卫办要积极协调教育部门,结合中小学放假前最后一节课、假期教育等,引导学生充分认识烟草危害,了解控烟核心知识。要用好青少年控烟绘画大赛优秀作品,寓教于乐,科普烟草烟雾和电子烟危害,帮助青少年树立“拒吸第一支烟,做无烟新一代”的理念。鼓励广大青少年成为学校、家庭控烟监督员,促进无烟学校、无烟家庭建设,盟级结合各地控烟活动开展情况,聘请青少年控烟监督员。开展“小手牵大手”活动,引导家长不吸烟,主动戒烟,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做表率。结合春节假期,利用盟科技馆控烟科普教具开展控烟主题活动,向青少年及家庭普及控烟科普知识。

  (三)开展戒烟咨询服务活动。各旗县市要用好本地戒烟门诊资源,组织戒烟服务专家走进基层社区和单位,通过发放戒烟科普宣传手册,讲解吸烟和二手烟的危害,提升居民戒烟意愿,引导居民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和生活习惯。要组织专家指导基层医务人员开展戒烟服务,提升基层戒烟服务能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为有戒烟意愿的群众建立戒烟档案,提供免费戒烟咨询,提高戒烟成功率,实现居民戒烟服务“零”距离。活动期间,盟旗两级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戒烟门诊至少开展1次基层戒烟宣传和指导服务。

  (四)开展健康过佳节宣传活动。各旗县市、盟直各单位要以“迎新春”为契机,通过宣传标语、宣传栏、海报、视频、公益宣传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弘扬无烟健康过节文化,倡导过节不吸烟、不敬烟、不送烟,“对二手烟说不”,共度无烟健康佳节。

  三、活动要求

  (一)请旗县市、盟直各单位要认真研究谋划,结合本地实际,联合相关部门,紧抓元旦、春节时间节点,以“无烟佳节 与爱同行”为活动主题,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控烟系列宣传活动。

  (二)请盟直各公立医院戒烟门诊要将本单位开展工作情况于2024年2月20日前报送至盟爱卫办。

  (三)请旗县市、盟直各单位于2024年2月20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自查情况、典型经验和亮点做法报盟爱卫办,盟级将择优推荐至自治区。

  

  联 系 人:黄成  李静

  联系电话:0482-2777064

  电子邮箱:15849819757@163.com

  

  附件:“无烟佳节 与爱同行”活动总结目标模板

  

  

  兴安盟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月8日

  附件

  

  “无烟佳节 与爱同行”活动总结

  

  一、工作开展情况

  (包含无烟党政机关自查情况)

  二、取得的成效

  

  三、亮点做法

  

  四、典型经验

  (一)工作背景

  

  (二)主要做法

  

  (三)推进成效

  

  (四)经验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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