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财务科、科教科、干部保健科、疾控科、职业健康科。联系:兴安盟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兴安盟第三人民医院、兴安盟爱国卫生服务中心、兴安盟公立医院发展中心(分管兴安盟医学会相关工作)。
主持兴安盟卫生健康委员会全面工作。
医政科、医疗应急科、基层科、体改科。联系:兴安盟人民医院、兴安盟精神卫生中心、兴安盟中心血站、兴安盟公立医院发展中心、兴安盟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分管慢性病防控管理、医疗监督等相关工作)。
规划发展科、中蒙医科、法治与综合监督科、信息中心。联系:兴安盟蒙医院、兴安盟卫生健康委员会、兴安盟卫生健康委综合保障中心、兴安盟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分管综合监督相关工作)。
机关党委、人事科、妇幼科、人口家庭与老龄科、宣传科、兴安盟计划生育协会。联系:盟妇幼保健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