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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中医(蒙医)传统医学师承和传统医学确有专长人员资格考核通知

来源:兴安盟卫健委 发布时间:2026-01-06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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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中医(蒙医)传统医学师承和传统医学确有专长人员资格考核通知 

根据《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2号)《内蒙古自治区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实施办法》(内卫发〔2012〕1号)要求,现将2026兴安盟传统医学师承人员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人员考核工作公告如下:

  一、出师考核

  (一)申请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1.师承人员应当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具有同等学,并连续跟师学习满3年。

  2.师承人员的指导老师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医类别中医、蒙医、中西医结合专业执业医师资格;

  (2)从事中医(蒙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或具有中医(蒙医)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和独特的技术专长;

  (4)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信誉良好;

  (5)在医疗机构中坚持临床实践,能够完成教学任务。

  3.师承人员应当与指导老师签订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师承关系合同》。师承关系合同应当经旗县级以上公证机关公证。跟师学习时间自公证之日起计算。

  4.指导老师同时带教师承人员不得超过两名。

  (二)须提交材料:

  1.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申请表》(附件1)2份;

  2.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电子版1份,背面注明姓名及身份证号;

  4.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5.指导老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或者核准其执业的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出具的从事中医(蒙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证明(原件);

  6.经旗县级以上公证机构公证的跟师学习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已在兴安盟卫健委备案的注明情况,便于复审查阅)。

  7.自跟师学习时间确定之日起连续跟师学习满3年的证明材料(学习笔记、临床实践记录等)复印件。

  8.每位申请人须将资料装一纸质档案袋内,档案袋封皮注明申请人本人姓名。

  二、确有专长考核

  (一)申请确有专长考核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应具有医术渊源,在中医(蒙医)医师指导下从事中医(蒙医)医术实践活动满5年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实施前(2017年7月1日后)已经从事中医(蒙医)医术实践活动满5年的

  2.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中医(蒙医)诊疗技术。

  3.医术得到患者认可。

  (二)须提交材料:

  1.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申请表》(附件2)2份;

  2.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电子版1份,背面注明姓名及身份证号;

  4.至少两名中医(蒙医)类别执业医师的推荐承诺书原件及推荐医师有效身份证明、《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或者其所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从事中医(蒙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证明原件;

  5.从事中医(蒙医)医术实践活动满5年证明(由长期中医(蒙医)医术实践活动旗县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者所在居委会、村委会出具)原件,或至少10份证明确有专长人员技术专长疗效的病例资料及诊疗患者评价材料(要提供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电话);2017年7月1日后从事中医(蒙医)医术实践活动的需在指导老师指导下进行,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每位申请人须将资料装一纸质档案袋内,档案袋封皮注明申请人本人姓名。

  三、审核程序

  旗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查验身份证明及其他证书、合同书、公证书原件,由旗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在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相符”后,原件交回本人。初审合格后,旗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将申请考核人员提交的全部材料和申请考核人员名单在官方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以正式文件报送盟市级中医药主管部门。

  盟市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对所报材料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对符合考核条件的人员、指导老师和推荐医师信息在盟市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官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发放准考证

  、报名及审核时间

  (一)申请报名地点:各旗县市卫生健康委中蒙医股

  (二)申请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1月20日

  (三)旗县级初审截止时间:2026年1月30

  (四)盟级复审截止时间:2026年2月10

  、其他

  ()各旗县市高度重视考核工作,指定负责人严密组织本辖区内相关人员进行报名,并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初步审核工作。

  ()考核具体内容、标准及办法《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大纲(试行)》和自治区《蒙医师承和确有专长考核大纲(试行)》传统医学师承人员出师和确有专长人员考核指导》《蒙医基础理论范围,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在此通知规定时间内未进行个人申请报名的,视为放弃考核资格,当年不进行补报、补考

  ()考核合格人员由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颁发《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

  ()考核形式和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六、联系电话(区号:0482)

  兴安盟卫健委中蒙医科:8266750

  乌兰浩特市卫健委中蒙医股:8299116

  阿尔山市卫健委中蒙医股:7125499

  扎赉特旗卫健委中蒙医股:6120919

  科右前旗卫健委中蒙医股:8399502

  突泉县卫健委中蒙医股:5122707

  科右中旗卫健委中蒙医股:4133176

       附件1: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申请表

         附件2: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申请表

  兴安盟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1月5